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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通報大學生“精神分裂”被強制送醫(yī):依法重審

時間:2018-10-17 08:22:52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中新網(wǎng)10月17日電 針對近日洛陽師范學院學生被強送精神病院治療一事,洛陽市洛龍區(qū)人民法院通過官方微博發(fā)布通報稱,此案已發(fā)回洛陽市洛龍區(qū)人民法院重審,將依法作出公正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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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市洛龍區(qū)人民法院通報全文

據(jù)媒體報道,2015年,大學生劉剛(化名)自稱被強制送入洛陽市精神衛(wèi)生中心治療134天。出院后,劉剛起訴洛陽市師范學院和洛陽市精神衛(wèi)生中心,認為其非法限制自己人身自由,造成其身心嚴重摧殘,要求被告公開道歉并賠償損失。10月10日,該案在洛陽市洛龍區(qū)法院二審開庭,法官隨后宣布當日休庭,擇日再審。

10月16日,洛陽市洛龍區(qū)人民法院通過官方微博表示對此案高度重視,并對相關案件辦理情況進行通報。

通報顯示,洛龍區(qū)人民法院于2017年6月5日立案,2017年9月26日開庭審理了原告(媒體報道中化名:劉剛)訴被告洛陽師范學院、洛陽市精神衛(wèi)生中心侵權糾紛一案,2017年11月23日作出判決。

判決送達后,原告與被告洛陽市精神衛(wèi)生中心均不服一審判決,在法定期限內(nèi)提出上訴,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14日裁定撤銷洛陽市洛龍區(qū)人民法院民事判決,發(fā)回洛陽市洛龍區(qū)人民法院重審。

目前該案正在依法審理之中,我院將依法做出公正判決。

標簽: 精神分裂 法院 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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