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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長期圈占土地的開發區將被降撤

時間:2017-12-22 11:12:39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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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我國經濟發展、產業集聚平臺,國家級開發區將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和退出機制,長期圈占土地、開發程度低的將被降級乃至撤銷。

記者21日從國土資源部獲悉,2017年國土資源部開展了全國開發區土地集約利用更新評價工作,對483個國家級開發區土地集約利用狀況進行了更新評價。評價顯示,483個國家級開發區批復范圍內土地總面積4788平方公里,約占全國建設用地面積的1.2%,平均單個開發區面積為9.9平方公里。其中,東部地區236個,中部地區99個,西部地區106個,東北地區42個。

截至2016年底,483個國家級開發區累計完成工業(物流)企業固定資產投資總額11.7萬億元;實現工業(物流)企業總收入22.5萬億元、開發區二、三產業稅收總額2.4萬億元、工業(物流)企業稅收總額1.1萬億元;實現高新技術產業總收入9.9萬億元、高新技術產業稅收總額0.5萬億元。國家級開發區總體經濟社會效益顯著,充分發揮了經濟發展、產業集聚載體和平臺作用。產業用地比例略有下降,用地結構綜合化趨勢初顯。土地利用強度穩步提高,土地投入產出效益及稅收明顯增加。

按區域評價,東部地區開發區集約利用總體水平最高,用地效益及增幅顯著好于其他區域。中部地區開發區土地利用強度較高,但投入產出效益不夠理想。西部地區開發區土地利用程度略有下降,產業用地比例和利用強度偏低。東北地區開發區土地利用程度高,但利用強度和用地效益較低,投入產出效益有下降趨勢。國家級開發區土地開發狀況不平衡,部分開發區批復范圍內已無地可用,部分開發區批準設立多年仍有大面積土地未開發。

國土資源部發布通報稱,將強化空間管控,嚴格開發邊界管理。支持土地利用效率高、土地節約集約評價成果排名靠前的開發區擴區、調區。對于不符合條件的,堅決予以清退。加強動態管理,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和退出機制。對評價結果好的開發區優先考慮擴區、升級,對評價結果不理想的開發區提出警告,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力,特別是長期圈占土地、開發程度低的開發區,要核減面積或予以降級、撤銷。(記者王立彬)

標簽: 國土資源部 開發區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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