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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給快遞等從業者提供商業保險 最高罰10萬元

時間:2022-01-06 10:08:09    來源:大河網    

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在鄭州召開,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王新民作關于《河南省數字經濟促進條例(草案)》(簡稱《條例(草案)》)審議修改情況的報告。

背景

制定條例,非常及時、必要

據介紹,2021年11月,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對《條例(草案)》進行了第一次審議。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省第十一次黨代會把數字化轉型作為“十大戰略”之一,省人大常委會充分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通過制定條例促進我省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是非常及時,也是非常必要的;同時,也提出了一些具體修改意見。

12月2日至4日,根據各方面反饋的意見,省人大法制委員會組織省發改委、省工信廳以及有關專家對《條例(草案)》進行研究修改。12月26日,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將《條例(草案)》審議修改情況向主任會議作了匯報,主任會議決定提請常委會會議審議。

修改

A.我省要打造電子信息制造優勢產業集群

王新民表示,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省第十一次黨代會明確要求“大力發展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做強電子信息制造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建議增加推動電子信息制造業發展的相關內容。

法制委員會采納了這意見,在“數字產業化發展”一章增加一條內容:“省人民政府及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科技等有關部門應當統籌電子信息制造業發展,做好重大項目推進、產業鏈上下游對接配套、龍頭骨干企業培育,打造電子信息制造優勢產業集群。”

同時,還增加了“做強電子信息制造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的內容。

B.省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網絡安全應急處置機制

在關于建立數字經濟安全應急機制方面,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數字經濟為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提供了很多便利,但同時各類數據的收集、處理等活動復雜,安全風險也不斷加大,建議增加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的內容。

省人大法制委員會經研究,在“數字經濟安全保障”一章增加一條內容——

省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網絡安全應急處置機制。發生網絡安全事件時,有關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啟動應急預案,采取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防止危害擴大,消除安全隱患,并及時向社會發布與公眾有關的警示信息。

網絡運營者應當制定網絡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及時處置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絡攻擊、網絡侵入等安全風險;在發生危害網絡安全的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并按照規定向網信、公安、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通信管理等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此外,省人大法制委員會采納了企業的意見,增加了一款內容:“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鼓勵企業開放數字化應用場景,宣傳數字經濟文化,推廣先進經驗、成功模式。鼓勵學校開展研學游、工業游,組織學生學習、體驗數字經濟新業態。”

關注

不給快遞等從業者提供商業保險,最高罰10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條例(草案)》還明確,數字經濟新業態從業人員通過互聯網平臺注冊并接單,提供網約車、外賣或者快遞等勞務的,平臺經營者應當根據平臺就業特點,為從業人員提供多樣化商業保險保障,防范和化解其職業傷害風險。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并在法律責任一章中提出,平臺經營者未對數字經濟新業態從業人員提供商業保險保障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標簽: 快遞從業者 商業保險 數字經濟 新業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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