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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突然去世 沒遺囑該如何分割房產?

時間:2017-10-16 11:11:09    來源:沂蒙晚報    

母親突然去世 沒遺囑該如何分割房產?

2013年,孫女士的父親孫老先生去世后,其母親劉女士在臨沂市區購買了一套房屋。由于劉女士自己居住,平常都是孫女士送些吃的,過去慰問照顧。劉女士多次跟孫女士說,等她百年之后,房子留給孫女士。由于病情突發,2016年年底,劉女士因病去世。劉女士去世后,該房子被孫女士的哥哥霸占,這讓孫女士氣憤不已,準備要回自己的那份份額。她來電咨詢,這種沒有遺囑的房產該如何分割?

律師說法:

沂蒙晚報特邀律師姜濤: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根據我國《繼承法》相關規定,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遺產分割應當有利于生產和生活需要,不損害遺產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遺產,可以采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共有等方法處理。本案中,如果被繼承人并未訂立任何遺囑或遺贈撫養協議,故本案應當依照法定繼承辦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各方當事人對于各自主張的盡到更多的贍養義務,均未能提供充分的證據加以證明,且無子女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故兩位當事人只能均分遺產。

標簽: 遺囑 母親 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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