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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桃源檢方批捕10人:采挖砂石近百萬噸 涉案金額近3000萬元

時間:2018-05-11 10:34:42    來源:法制日報    

 籌資組建砂場,在未取得河道采挖權的情況下,利用晚上、雨天、節假日刻意避開職能部門,大肆偷采砂石近百萬噸,涉案金額近3000萬元。《法制日報》記者今天從湖南省桃源縣人民檢察院獲悉,該院以涉嫌非法采礦罪對犯罪嫌疑人梅某某、劉某某、莫某某等10人依法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經查明,2017年4月,犯罪嫌疑人梅某某邀犯罪嫌疑人劉某某、莫某某等人籌集資金3200萬元,通過競拍取得了桃源縣某碼頭經營權并組建砂場,莫某某擔任董事長,并雇傭參與暗股的人員管理挖沙船、協調運輸船只、管理挖機等。

因沅水河道一直處于禁止采挖的狀態,該砂場在未取得河道采挖權的情況下,通過召開股東會,決議以在河道采砂為砂場經營材料的主要來源,并著手組建了專門的采挖、運輸隊伍,表示要以開賭場的模式進行采挖,并利用晚上、雨天、節假日等特殊時間,刻意避開職能部門,大肆在沅水河道原車家灘碼頭附近偷采河砂。

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該砂場因非法采砂先后三次受職能部門處罰,但仍大肆開采。2018年2月10日,該砂場在晚上偷采河砂時被村民劉某某阻攔后,莫某某持鐵棒毆打劉某某,并將其車輛砸壞,至其受輕微傷,車輛受損。

經鑒定,該砂場自2017年5月至2018年2月,采挖砂石數量共計942429噸,銷售收入共計2861萬余元。

據介紹,此案系常德市掃黑除惡辦督辦的涉黑涉惡案件,鑒于涉案人員多、涉案資金大、社會危害性大、群眾反映強烈等特點,桃源縣檢察院高度重視,主動提前介入案件,積極引導公安機關取證,提出引導偵查建議。案件移送桃源縣檢察院后,該院經進一步嚴格審查、準確把握、快速審結,并及時將案件向市檢察院匯報,取得了市檢察院的支持,依法對上述犯罪嫌疑人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此外,偵查機關反映,此案犯罪嫌疑人還存在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等犯罪線索,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記者 阮占江 帥標 通訊員 李智勇 郭澤銀)

標簽: 桃源 檢方 砂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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