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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車給他人 如有過錯需承擔責任

時間:2018-08-02 14:49:48    來源:長沙晚報    

女子借車酒后駕駛致2人死亡,除需承擔刑事責任外或?qū)⒚媾R對死者家屬的巨額賠償,法律人士提示風險:

借車給他人,如有過錯需承擔責任

長沙晚報記者 劉琦 實習生 龍美萍

前日23時45分左右,25歲女子易某駕駛一輛車牌為湘K333××的小型轎車沿湘府路由西往東行駛,行至雨花區(qū)融程花園酒店北門前路段時,與中心隔離護欄、靠近中心隔離護欄的兩輪電動車駕駛?cè)藦埬衬澈蛙嚺耘c之聊天的許某某發(fā)生碰撞后,又與停靠在酒店北門前路段近中心隔離護欄處的一輛灑水車發(fā)生碰撞,造成三車受損、張某某和許某某當場死亡的交通事故。

 

涉案駕駛?cè)嘶蛏嫦幼眈{

目擊者羅先生介紹,當時他下班回家,聽到身后有車子碰撞的響聲。“車子是從我身后方向過來的,我回頭看時已經(jīng)到了我后面,我從騎的車子上跳下來,褲子都被刮破了。”羅先生告訴記者,撞到張某某和許某某后又撞上灑水車,易某駕駛的小車才停了下來,易某在車里坐了幾分鐘后又到路邊坐了下來。其他目擊者告訴記者,當時易某駕駛的車輛車速不慢。事發(fā)后,過路市民撥打了120急救電話和122報警電話。遺憾的是,張某某和許某某均因傷勢過重當場身亡。據(jù)了解,兩人都是長沙本地人,在事發(fā)路段附近的一處工地上打工,張某某今年45歲,許某某33歲。

昨日,記者從雨花交警大隊獲悉,接到報警后民警迅速到達現(xiàn)場進行了處置,交通肇事者易某被依法控制。酒精呼氣檢測結(jié)果顯示,易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93毫克/100毫升,達到了醉駕標準。記者了解到,當血液中酒精含量等于或大于80毫克/100毫升時,駕駛?cè)笋{車則構(gòu)成醉駕。交警部門日常執(zhí)法中,駕駛?cè)松嫦幼眈{的,需要經(jīng)過抽血檢測確認。目前,易某的抽血檢測結(jié)果還未出,案件正在進一步調(diào)查處理中。

借車給他人需防范風險

由于涉酒駕駛肇事,保險公司將拒絕賠付,易某或?qū)⒚媾R對死者家屬的巨額賠償,此外她還將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民警介紹,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由于司機對車輛控制能力差,極容易導致交通事故發(fā)生,甚至造成人員傷亡等嚴重后果。交警部門提醒,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gòu)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記者了解到,易某并非車輛所有人,車輛是從朋友處借來的。法律規(guī)定,如果車主將車輛借給他人導致交通事故,車主存在過錯的,需要承擔相應賠償責任。“明知借車人飲酒、吸毒卻還是將車借給借車人的,車主需要承擔責任;借車人在借到車后飲酒或吸毒的,車主無需承擔連帶責任。明知自己的車有故障卻仍將車借出的,車主需要承擔連帶責任;將車輛借給沒有相應駕駛資質(zhì)的人,車主需要承擔責任。”法律人士提醒,為了防范此類借車風險,建議車主不要隨意借車給他人。確需借車給他人時,車主需要查“車”、查“照”、查“人”,即確認車輛本身安全無故障、確認借車人有相應駕駛資質(zhì)、確認借車人駕車前未飲酒、無吸毒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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