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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學生釣魚舉報食堂阿姨?校方:將追究造謠者責任

時間:2018-10-26 08:32:20    來源:澎湃新聞    

食堂阿姨微信收款被舉報?成都文理學院:將追究造謠者責任

四川一高校“女學生釣魚舉報食堂阿姨”事件持續發酵。10月25日晚18時許,成都文理學院宣傳中心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涉事“食堂阿姨”紀某某為該店經營者,沒有被罰款20000元,也不存在網傳被辭退情況,事后該商店也未停業整頓。

成都文理學院10月25日下午就“食堂阿姨被罰款”一事作出回應。25日稍早時候,微博網友@直播成都爆料 稱,成都文理學院一名女學生在學校食堂吃飯時,因未帶飯卡讓食堂阿姨幫忙刷卡支付。在將餐費微信轉賬給食堂阿姨后,該女學生舉報對方私收現金,導致食堂阿姨被學校罰款20000萬元,舉報人則獲得2000元獎勵。

25日下午6時許,成都文理學院官方微博@成都文理學院 發布通報指出,涉事商家“曹氏鴨脖”位于該校第一學生食堂內,10月18日下午16時50分左右,“曹氏鴨脖”經營者紀某某違反其與食堂管理公司四川彬蓉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之間的管理規定,擅自通過微信收取學生購買鴨脖款22元餐費。經核實,不存在輿情所言‘對食堂阿姨罰款20000元’的事實,也不存在‘對舉報者進行獎勵2000元’的事實。

成都文理學院后勤處2016年12月曾發布通知,嚴禁食堂窗口使用微信、支付寶,違反規定罰款20000元。圖片來源于網絡澎湃新聞注意到,此事件曝出后,網上流傳一份成都文理學院后勤處、成都文理學院一壺餐、百味軒食堂2016年12月發布的通知。

通知顯示,為加強校園商鋪及食堂窗口經營的規范管理,嚴禁商鋪及食堂窗口送外賣,嚴禁食堂窗口使用支付寶、微信、美團外賣等公眾平臺支付餐費。一經發現查實,罰款20000元/次,望校園商鋪及食堂窗口嚴格遵守學院的管理規定。

對于上述通知內容,學校宣傳中心工作人員表示,圖片確為該校2016年所發,目前已作廢,并且通知內容與“食堂阿姨違規微信收款被學校罰款20000元”一事完全無關。

上述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重申,“對食堂阿姨罰款20000元”及“對舉報者進行獎勵2000元”系謠言,下一步將對造謠者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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