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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收錢不發貨 提醒:朋友圈購物要及時保存微信轉賬憑證

時間:2019-02-01 15:05:17    來源:廣州日報    

朋友圈購物 微商收錢不發貨 提醒:朋友圈購物要及時保存微信轉賬憑證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章程 通訊員陳文鉑、王君)不少人都有在朋友圈找微商代購的經歷,然而,微商收了錢卻不發貨的現象卻時有發生。廣州女子小楊找微商代購整容產品時,就遇到了這樣的糟心事。因3萬多元貨款多次追索未果,小楊只好將微商告上法院。經辦法官提醒,面對微信朋友圈銷售,購買者需要擦亮眼睛辨別,對于微信轉賬的憑證及時保存,不要刪除。

據小楊回憶,她與小何經朋友介紹在微信認識。2017年,小楊想繼續豐胸、豐唇,便透支3萬元,委托小何代購豐胸、豐唇產品及面膜等,先后向小何轉賬共計32862元。付款后,小何卻遲遲未向小楊交付約定的產品,經過多次催促,小何在2018年8月返還3000元給小楊。

面對控訴,小何卻稱,自己只收取了小楊800元定金,因為當時雙方約定需要在小楊支付完所有款項后才可以發貨,而自己至今都沒有收到貨款,所以沒有發貨。

法院審理后認為,對于小楊提交的微信證據聊天記錄,小何確認是其本人與小楊的聊天記錄。此外,小楊還向法院提交其支付給小何款項的相應流水證明,且在雙方的微信聊天記錄中,有一張小何向小楊出示的對賬單,載明了貨款及金額等。經法庭審理查明,結合小楊提交的微信聊天記錄、支付給小何的款項所打印的相應流水、信用卡的流水賬單等證據,小楊作為買方,已向小何支付了32862元款項。

由于小何未能交付相應的貨物,應該承擔相應的退款責任,扣除已經退還的3000元,小何需向小楊再退還29862元。為此,法院判令小何向小楊返還已支付的款項及逾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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