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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百般推諉 說好的雙十一“全程價保” 卻又被套路了?

時間:2020-11-24 15:40:40    來源:北京日報    

今年“雙十一”后,在經歷了馬拉松般的“買買買”之后,不少“尾款人”卻發現自己一些商品的價格,比自己購買的價格便宜;找商家協商“價格保護”時,商家卻百般推諉。“說好的‘雙十一全程價保’,我怎么又被套路了?”不少消費者直呼心力交瘁。

10月28日,翟女士花209元在某電商平臺購買了一款空氣炸鍋,怕提前買不劃算,她特意咨詢客服“雙十一”是否會降價。客服承諾,這款貨品屬于會員“雙十一價格保護”產品,若有差價會返還購買者,咨詢中客服并未向翟女士說明“雙十一價保”的前提條件。“‘雙十一’當天,這款空氣炸鍋的實付價降到了169.6元。我去申請價保,客服卻以減少的費用非店鋪優惠為由拒絕。”翟女士氣憤地說,“從我交涉補差價開始,一天之內換了6個客服,有的客服說‘平臺滿300元減40元’的優惠不能補差價,有的則說‘30元小家電購物券’不能補差價。客服說法都不一致,我就更弄不明白了。”暈頭轉向的翟女士希望申請退款,客服又以超過了“7天無理由退款期限”為由拒絕了她。“我沒想到平臺優惠券不在價保范圍內,他們承諾的價保有前提條件,卻不明說,處處都是陷阱。”

無獨有偶,孫先生通過該電商平臺購買了一款背包,“雙十一”當天背包的價格比他之前購買時又便宜了50多元。當他找到平臺客服要求執行“價格保護”退差價時,客服以該貨品隨機贈送了一只保溫杯為由,拒絕退補差價。然而在孫先生提供的商品訂單頁面看,背包的圖片下,赫然印著“該商品可申請價格保護”的字樣。最后,孫先生直接聯系了出售背包的店鋪,店鋪倒是痛快地補償了孫先生差價,這更讓孫先生對電商平臺的誠信充滿了懷疑。

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資深律師馬玉珍在查閱了該平臺的價保服務標準后稱,從標準中看,并未明確說“滿300減40的疊加滿減券”是否在“不支持價保的情形”的范圍,沒有明確規定“不支持價保”的,就應該對消費者信守承諾。

馬律師建議,消費者網購時要盡量選擇規范的網購平臺;其次,要有足夠的證據保存意識;再次,要及時關注已購商品的價格變化,并及時要求返還差價。最后,如權益被侵害,可及時向消協或平臺投訴維權。

實習記者 師悅

標簽: 雙十一價保 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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