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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創板“科普”:3月或可申請注冊 4個月即可上市

時間:2020-07-01 15:45:14    來源:挖貝網    

2019年3月1日晚,證監會公布了《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和《科創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同時,上交所也發布了6項主要業務規則和4項配套指引。這些文件對科創企業上市條件、減持制度、詢價方式、股份減持等做了全面規定。

根據證監會規定,相關制度規則征求意見時間最長為30天,隨后,證監會和上交所將會根據征求意見情況修改完善后正式發布制度規則。所以如果一切順利,相關企業在3月份即可申請注冊科創板。

種種情況表明,科創板已經來了。以下是挖貝網根據證監會和上交所相關文件總結的5大要點:

什么企業可以去科創板?

什么企業可以去科創板呢?雖然放寬了盈利要求,但要求也不低,具體標準如下:

1、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10億元,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凈利潤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10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幣1億元;

2、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15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幣2億元,且最近三年累計研發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計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3、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20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幣3億元,且最近三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不低于人民幣1億元;

4、 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30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幣3億元;

5、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40億元,主要業務或產品需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市場空間大,目前已取得階段性成果。醫藥行業企業需至少有一項核心產品獲準開展二期臨床試驗,其他符合科創板定位的企業需具備明顯的技術優勢并滿足相應條件。

此外,擬上市企業還需滿足這些條件。

1、 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發行條件;

2、 發行后股本總額不低于人民幣3000萬元;

3、 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4、市值及財務指標符合本規則規定的標準;

5、 本所規定的其他上市條件。

值得注意的死紅籌企業也可在科創板上市,當然標準就更高了,要求該企業營業收入快速增長,擁有自主研發、國際領先技術,同行業競爭中處于相對優勢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紅籌企業,如果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100億元,或者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50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幣5億元,可以申請在科創板上市。

4個月后即可上市

企業遞交注冊文件后,什么時候才能正式上市呢?是否會再次出現排隊現象?不用擔心,按照最新公布的文件,如果符合條件,4個月后就可以上市了。因為中國證監會規定:

1、交易所收到注冊申請文件后,5 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2、交易所應當自受理注冊申請文件之日3 個月內形成審核意見

3、中國證監會依照法定條件,在20 個工作日內對發行人的注冊申請作出同意注冊或者不予注冊的決定

4、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的決定自作出之日6 個月內有效,發行人應當在注冊決定有效期內發行股票,發行時點由發行人自主選擇

如果第一次注冊沒有被證監會批準,那么什么企業什么時候可以再次申請注冊呢?答案是1年后,相關規定如下:

交易所因不同意發行人股票公開發行并上市,作出終止發行上市審核決定,或者中國證監會作出不予注冊決定的,自決定作出之日起1 年后,發行人可以再次提出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申請。

不過這個時候企業要記得跟新招股說明書,相關規定如下:

招股說明書的有效期為6 個月,自公開發行前最后一次簽署之日起計算。招股說明書引用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 個月內有效,特殊情況下發行人可申請適當延長,但至多不超過1 個月。財務報表應當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為截止日

如何定價、破發了怎么辦

取得上市資格后,企業該如何給股票定價呢?

按照規定,對于在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企業,應當向經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財務公司、保險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專業機構投資者詢價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可以根據自律規則,設置網下投資者的具體條件,并在發行公告中預先披露。

如果市場不接受這一價格,出現破發情況又該怎么辦呢?

在2月27日的記者會中,證監會主席易會滿表示,科創板首發企業如果出現破發證監會就是按市場化(標準)。

誰可以參與科創板

普通投資者參與科創板的條件并沒有放寬,依舊是50萬資產門檻和2年證券交易經驗。不過在購買股票方式上,不再要求單筆申報數量為100股及其整倍數,對于市價訂單和限價訂單,規定單筆申報數量應不小于200股,可按1股為單位進行遞增;市價訂單單筆申報最大數量為5萬股,限價訂單單筆申報最大數量為10萬股。

董監高以及核心技術人員如何減持?

適當優化了減持規則,縮短了核心技術人員股份鎖定期,由3年調整為1年,期滿后每年可以減持25%的首發前股份;優化未盈利公司股東的減持限制,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和董監高、核心技術人員減持作出梯度安排。明確科創板股份減持的其他安排仍按照現行減持制度執行,同時,為建立更加合理的股份減持制度,明確特定股東可以通過非公開轉讓、配售方式轉讓首發前股份,具體事項將由交易所另行規定,報中國證監會批準后實施。

具體措施如下:

1、 上市時未盈利的科創公司,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以下統稱“特定股東”)的股份鎖定期應適當延長,具體期限由交易所規定。

2、 核心技術人員所持首發前股份的股份鎖定期應適當延長,具體期限由交易所規定。

3、 股份鎖定期屆滿后,特定股東減持首發前股份的方式、數量和比例,應當遵守交易所相關規定。

4、 特定股東通過協議轉讓、司法強制執行、執行股權質押協議、贈與、可交換公司債券換股、股票收益互換等方式減持所持首發前股份的,受讓方減持前述股份應當遵守交易所相關規定。

5、特定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減持首發前股份的,應當遵守交易所相關規定。

標簽: 科創板 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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