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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薇夫婦51倍杠桿收購失敗 被禁入證券市場5年

時間:2017-11-10 08:41:41    來源:中新網    

祥源文化(原“萬家文化”)公告稱,收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萬家文化、龍薇文化等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已由證監會調查完畢,對孔德永、黃有龍、趙薇分別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此前,趙薇夫婦通過龍薇文化以51倍杠桿收購萬家文化備受關注,最終以失敗告終。

趙薇夫婦51倍杠桿收購失敗 被禁入證券市場5年

證監會認為,在控股權轉讓過程中,龍薇傳媒通過萬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

龍薇傳媒在自身境內資金準備不足,相關金融機構融資尚待審批,存在極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下,以空殼公司收購上市公司,且貿然予以公告,對市場和投資者產生嚴重誤導。

證監會稱,萬家文化控股權轉讓事項造成嚴重影響。截至2017年7月21日,萬家文化收盤價為9.03元,較2017年1月17日股價最高點25 元下跌63.88%,較2016年11月28日首次停牌前下跌45.20%。

龍薇傳媒注冊資金200萬元,于成立后一個多月即擬收購境內市值達100億元上市公司(控股權轉讓談判時)29.135%的股份,收購方案中自有資金6000 萬元,其余均為借入資金,杠桿比例高達51倍。在本次控股權轉讓過程中,龍薇傳媒未進行資金的充分籌備,在境內可支付資金有限的情況下,運用高杠桿收購境內上市公司,在股權轉讓協議簽署后才著手尋求金融機構融資。2016年12月23日至2017年4月1日,短時間內,控股權轉讓事項不斷變更,由控股權轉讓變更為5%股權轉讓,后又完全終止股權轉讓,且雙方不追究任何違約責任。

證監會認為,上述行為造成萬家文化股價大幅波動,引起市場和媒體高度關注,嚴重影響了市場秩序,損害了中小投資者的信心,影響了市場的公平、公正、公開。

龍薇傳媒作為本次萬家文化股份權益變動活動中的信息披露義務人,分別于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通過萬家文化對上交所問詢函發布回復公告,公告的信息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重大遺漏及披露不及時。

黃有龍作為龍薇傳媒的代表,組織、策劃、指派相關人員具體實施本次控股權轉讓事項,實際與萬家集團實際控制人孔德永進行控股權轉讓談判,決策收購萬家文化控股權,并指派人員進行融資安排、信息披露。

龍薇傳媒法定代表人趙薇在配偶黃有龍告知其收購萬家文化控股權事項后,表示同意,知曉并支持收購控股權事項,在《股份轉讓協議》《股權轉讓協議之補充協議》等上簽字,在中信銀行查詢個人征信報告時提供資料協助,在公告發布前看過信息披露內容。趙政受黃有龍指派,代表龍薇傳媒負責本次控股權收購事項,參與收購談判、尋找資金、組織回復上交所問詢函,并實際進行后續股權轉讓比例變更和解除協議的談判。

對龍薇傳媒上述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為黃有龍、趙薇;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為趙政。萬家文化及其責任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相關規定。

萬家文化董事長孔德永全程組織、策劃并參與控股權轉讓、融資過程、股權轉讓的變更等事項,是對萬家文化上述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證監會擬決定:對萬家文化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60 萬元罰款;對孔德永給予警告,并處30 萬元罰款;對龍薇傳媒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60 萬元罰款;對黃有龍、趙薇、趙政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 萬元罰款;根據《證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條和《證券市場禁入規定》第三條、第五條、第六條的規定,證監會擬決定:對孔德永、黃有龍、趙薇分別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標簽: 趙薇 杠桿 證券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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