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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書式耍賴”肇事者或被追刑責 黃淑芬要求再次尸檢

時間:2017-12-12 08:44:22    來源:北京青年報    

近日,唐山“教科書式耍賴”受害者趙香斌的死因有了法醫鑒定結果。唐山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出具的法醫病理鑒定書顯示,趙香斌系因交通傷致特重型顱腦損傷后長期處于植物生存狀態并發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對此,趙香斌的兒子趙勇表示,他們將要求追究肇事者黃淑芬的刑事責任。

“教科書式耍賴”肇事者或被追刑責 黃淑芬要求再次尸檢

“教科書式耍賴”

受害者死亡與事故有關

2015年10月,唐山市民趙勇的父親趙香斌遭遇車禍,歷經數次手術后成為植物人。法院判決顯示,肇事司機黃淑芬對事故承擔主要責任,但之后黃淑芬一直沒有賠償各項損失85萬余元。距離事發773天、法院判決下達4個多月后,趙勇將數段黃淑芬“教科書式耍賴”的音頻及視頻公布到網絡上,引發熱議。

12月1日,趙勇的父親趙香斌因搶救無效離世,家人隨后聯系法醫為趙香斌做尸檢,檢查死因是否跟交通事故相關。

12月9日,趙香斌的兒子趙勇在其微博中公布了父親法醫病理鑒定書的首頁和尾頁,該份鑒定書作出時間為12月8日,由河北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第九大隊委托唐山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作出。鑒定結論認為,趙香斌系因交通傷致特重型顱腦損傷后長期處于植物生存狀態并發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此前,唐山中院以“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為由,決定對黃淑芬拘留15日,截至12月10日拘留日期已滿。黃淑芬家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表示,拘留期滿后,家人也“不清楚黃淑芬的去向”。

根據唐山中院此前發布的情況通報,黃淑芬至今仍拖欠80多萬元賠償款未支付。法院正對黃淑芬的財產及其是否存有轉移財產情形進行深入調查,一旦發現可供執行財產,將依法處置變現并及時給付,若查實黃涉嫌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將依法從快移送公安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受害者家屬:

要求追究黃淑芬刑責

趙勇告訴北青報記者,尸檢結果顯示父親的死與交通事故有因果關系,他們將追究肇事者黃淑芬的刑事責任。12月11日晚,趙勇告訴北青報記者,他剛從交警處得知,黃淑芬已請律師提交鑒定異議書,要求唐山市檢察院法醫再次鑒定。“雖然是她的權利,但是我真不知道該怎么說,人怎么可以這樣,一點人性都沒有,我父親已經尸檢過一次了,也是權威部門進行的,這意味著父親還要再被解剖一次。不管結果怎樣,她從來沒有考慮過我們家屬的感受,對我們一點尊重都沒有。這件事我必須追究到底。”

趙勇說,到目前為止,黃淑芬的家人從來沒有人找過他,只有在剛開始曝光的時候打過一次電話,也只是通過法院表示愿意給20多萬,然后剩下的分期,這個方案他不能接受,因為感覺黃淑芬是在拖延,“都這么長時間了,問題都沒有解決,他們不是真誠的,所以我拒絕。”趙勇說,“目前執行的事情也沒有什么進展,法院執行局的人也跟我說難度挺大的,但他們一直積極在查,目前我在忙著準備我父親的后事,暫時也沒有精力去管這個。”

律師稱肇事者

尚在追訴時效之內

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張耀軍律師認為,是否能夠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責任,取決于交通肇事是否具有了追究刑事責任的法定情形,比如死亡一人,且對事故負有全部或主要責任,或者雖然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傷,且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且具有特定情形,同樣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從本案來看,根據鑒定意見,如果認定死亡是由于交通肇事造成,即肇事和死亡結果存在因果關系,且肇事者對事故負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那么肇事者黃淑芬就已經構成了交通肇事罪。按照法律規定,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為五年,本案肇事者尚在追訴時效之內,公安機關應當依法立案偵查。此外,如果在民事執行過程,發現肇事人存在轉移財產拒不執行的問題,那么法院可以追究其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文/本報記者 李鐵柱 張雅)

標簽: 刑責 肇事者 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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