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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蜱蟲咬傷致死屬于“意外傷害”嗎?保險該不該賠?

時間:2021-11-30 22:02:04    來源:東方網    

問:被蜱蟲咬傷致死,家屬找到投保了“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公司理賠,保險公司該不該賠?被蜱蟲叮咬致死算不算是意外事件?

答:法院認為,在意外傷害保險的人身保險實務中,經常會遇到死因和保險事故之間存在多種因果關系的情況,因果關系的判斷直接涉及發生的事故是否屬于保險責任范圍的問題,進而關系到保險公司是否賠償的問題。因果關系有遠因與近因、直接原因與間接原因之分,決不能簡單的根據表面事實就認定有或沒有因果關系。

結合案例來看:

原告鞏某丙于2020年8月31日以父親鞏某甲為被保險人在被告某保險公司處投保“某意外傷害保險”“某附加意外傷害醫療保險”及“某附加意外住院津貼醫療保險”,保險期間為1年,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9月1日止,身故受益人為鞏某甲法定受益人。

2021年6月6日,被保險人鞏某甲被蜱蟲叮咬,到某醫院就診并于同日住院,就診期間經某醫院將鞏某甲血液送檢至某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某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于2021年6月8日出具檢測結果,結論為新型布尼亞病毒核酸檢測陽性,有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

法官分析,本案中,原告提交的住院病歷及檢測報告等證據可證實鞏某甲因被蜱蟲叮咬而感染新型布尼亞病毒死亡的事實。依照醫學常識可以認定該種病毒非人體自生,且被告保險公司未提交證據證明“新型布尼亞病毒感染”屬于通常理解的“疾病范疇”,應當認定“被保險人鞏某甲因感染新型布尼亞病毒住院治療并死亡”屬于《某保險公司意外傷害保險條款》9.2條:“意外傷害指遭受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觀事件直接致使身體受到傷害。”約定的意外傷害。

因此,蜱蟲叮咬死亡完全符合保險條款中意外傷害的釋義,被告某保險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保險理賠。

標簽: 被蜱蟲咬傷致死 意外傷害 保險公司 被蜱蟲咬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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