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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市場監管局加大五類食品生產企業隱患排查和整治力度

時間:2022-04-11 13:01:06    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安徽省合肥市市場監管局日前印發《關于消除五類食品生產企業安全隱患和強化監管的通知》,通過加強部門協作,上下級溝通配合,對下列五類食品生產企業進行隱患排查和整治。

一是停產企業。這類企業全年生產期短,存在日常監督檢查、質量抽檢、“雙隨機”飛行檢查等監管缺失隱患。通知要求:轄區監管部門摸清該類企業生產時間段,企業不能符合食品生產條件,且未向轄區監管部門停產報備的,轄區監管部門應針對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已經向轄區監管部門進行停產報備的,在恢復生產五日前向轄區監管部門報告,轄區監管部門應當派人進行現場檢查指導,符合生產條件的方可恢復生產。停產企業超過六個月恢復生產未向轄區監管部門報告的,轄區監管部門應依據《安徽省食品安全條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二是“空證”企業。“空證”企業是指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食品生產廠房已經不存在或通過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的,這類企業存在異地生產加工安全隱患。通知要求:轄區監管部門督促企業主動注銷證照,對于不愿意注銷食品生產許可證的,根據有關規定要求將企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同時依據《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給予警告,并處5000元以下罰款,轄區市場監管局無執法權限的,移交到市局執法支隊進一步處理。

三是延續換證企業。這類企業可能存在承諾不實逃避發證審查等安全隱患。通知要求:轄區監管部門梳理出食品生產企業許可證有效期限情況,掌握近期延續換證企業名單,在企業許可證有效期前3—6個月組織一次日常監督檢查,對企業存在的問題依法處置,如有必要,對于發證單位是市局的,轄區監管部門可將相關企業名單報到市局,市局注冊許可局在企業申請延續換證時,應組織人員進行現場審核。

四是新發證企業。這類企業存在食品生產經驗不足、生產過程控制不嚴等安全隱患。通知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督促企業對現場核查中發現的問題認真整改落實,市局注冊許可局及時將新發證企業名單推送到市局食品生產處,食品生產處會同轄區監管部門在3個月內對企業整改落實情況以及生產過程控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同時進行風險等級評定。

五是抽檢不合格企業。這類企業存在抽檢不合格原因排查不到位,存在食品質量安全隱患。通知要求:建立食品生產環節“觸發式監管機制”,即市局抽檢監測處每周向食品生產處推送一次抽檢不合格企業信息,市局食品生產處立即自行或組織縣區局開展飛行檢查,轄區市場監管部門督促企業整改到位,飛行檢查情況和整改報告及時錄入或上傳安徽省食品綜合監管平臺。必要時,抽檢檢測處開展“流動診所”,對企業抽檢不合格原因進行診斷分析。

(來源:安徽省市場監管局)

標簽: 安全隱患 監督檢查 飛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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