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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8調整商家發貨行為管理規范

時間:2023-06-02 10:41:41    來源:網經社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6月2日消息,1688日前發布《1688商家發貨行為管理規范》更新調整通知。本次規則2023年5月31日公示,2023年6月7日生效。

據網經社產業電商臺(B2B.100EC.CN)獲悉,在賠付標準調整方面,延遲發貨、缺貨未發貨、拒絕發貨、虛假發貨這四種違規行為所造成的違規訂單賠付標準如下,每成交一筆子訂單,商家需支付5元作為違約金(如單筆子訂單實際成交金額<5元時,則賠付的違約金金額=該筆子訂單實際成交金額)。單筆主訂單理賠金額上限50元。

對于虛假軌跡違規行為,每成交一筆子訂單,平臺將從商家保證金賬戶罰沒5元作為違約金。

對于欺詐發貨違規行為,每成交一筆子訂單,商家需支付10元作為違約金(如單筆子訂單實際成交金額<10 元時,則賠付的違約金金額=該筆子訂單實際成交金額)。

上述子訂單是指商品SKU維度支付后形成的訂單;主訂單是指商品SKU維度支付后形成一筆子訂單,一起結算后形成一筆主訂單。

在商家處理時長調整方面,調整后“4.2.1 賠付和處罰—注”增加一則規定:買家發起理賠后商家需在自然日(春節期間的規則以另行公告內容為準)的48小時內進行處理,否則判定超時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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