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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臺鄉村振興貸實施辦法

時間:2022-03-19 16:24:55    來源:中國農網    

為緩解中小微農業企業融資難、融資貴、融資慢問題,福建省農業農村廳、福建省財政廳、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等五部門日前聯合制定出臺《福建省鄉村振興貸實施暫行辦法》。

福建鄉村振興貸是指金融機構依托福建省金融服務云平臺,借助省級政策性優惠貸款風險分擔資金池提供的貸款風險補償作為增信手段,通過“快服貸”產品為符合條件的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中小微農業企業提供流動性融資服務的信貸產品。

農業農村部門收集符合鄉村振興貸的企業名單,向社會公示無異議后,形成企業池名單。鼓勵金融機構對企業池內的企業提供純信用融資。貸款規模原則上控制在1000萬元以內,實行優惠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由銀行與企業自主選擇,原則上不超過1年,鼓勵銀行采取無還本續貸方式延長企業貸款期限。

對于由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提供擔保的貸款,符合“總對總”批量擔保業務規定的,取消反擔保。獲取擔保貸款的企業繳納的擔保費不高于1%。銀政擔模式下符合條件的,貸款損失按規定分擔比例進行分險。未納入政府性融資擔保范圍分險的,發生貸款損失,扣除可由保險公司、其它融資擔保、抵質押物代償金額后,按比例分擔風險責任。

《實施辦法》有效期2年,省內人民銀行應運用再貸款再貼現等政策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加大鄉村振興貸投放力度。金融機構發放的鄉村振興貸情況將納入人民銀行金融支持鄉村振興考核評估范圍。

作者:農民日報·中國農網記者 蔡茂楷

標簽: 金融機構 人民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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