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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科移動: 關于子公司提起訴訟的公告

時間:2023-02-05 16:06:14    來源:證券之星    

證券代碼:688387      證券簡稱:信科移動        公告編號:2023-004

         中信科移動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圖片)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

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案件所處的訴訟階段:案件已立案,尚未開庭審理。

   ? 上市公司所處的當事人地位:中信科移動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簡稱“公司”)全資子公司大唐移動通信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全資子

公司”、

   “大唐移動”、

         “原告一”或“專利權人”)、大唐移動子公司上海大唐移動

通信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稱“上海大唐移動”或“原告二”)為原告。

   ? 涉案的金額:本次專利侵權訴訟共計 6 個案件,每個侵害發明專利權糾

紛案涉及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 2,000 萬元以及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人民幣 50 萬元,6 個案件全部涉案金額合計人民幣 12,300 萬元。

   ? 是否會對上市公司損益產生負面影響:本次訴訟尚未開庭審理,最終的

判決結果尚不確定,目前無法預計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最終實際

影響需以法院生效判決結果為準。公司將根據相關訴訟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

露義務,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本次訴訟的基本情況

   大唐移動、上海大唐移動就其與三星(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等公司侵害發明

專利權糾紛向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稱“法院”)提起訴訟,并于近日收到

法院立案通知,案件已正式立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案件均已立案,尚未開庭審理。

   二、訴訟案件的基本情況

   本次專利侵權訴訟 6 個案件案由為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案件的訴訟當事

人、案件事實及理由、訴訟請求具體情況如下:

     (一)案件一:涉案專利為第 2009XX.1 號

  原告一:大唐移動

  原告二:上海大唐移動

  被告:三星(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等公司

  原告一是第 2009XX.1 號的中國發明專利的專利權人。被告實施了侵害涉案

專利權的行為,嚴重侵犯原告的合法權益,不及時制止被告的侵權行為,將會使

原告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嚴重破壞市場秩序。同時,被告的侵權行

為獲得了巨大的商業利益,應當承當損害賠償的法律責任。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實施侵害原告第 2009XX.1 號專利權的行為;

  (2)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 2,000 萬元整;

  (3)判令被告承擔原告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人民幣 50 萬元

整;

  (4)判令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二)案件二:涉案專利為第 2012XX.1 號

  原告一:大唐移動

  原告二:上海大唐移動

  被告:三星(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等公司

  原告一是第 2012XX.1 號中國發明專利的專利權人。被告實施了侵害涉案專

利權的行為,嚴重侵犯原告的合法權益,不及時制止被告的侵權行為,將會使原

告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嚴重破壞市場秩序。同時,被告的侵權行為

獲得了巨大的商業利益,應當承當損害賠償的法律責任。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實施侵害原告第 2012XX.1 號專利權的行為;

  (2)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 2,000 萬元整;

  (3)判令被告承擔原告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人民幣 50 萬元

整;

  (4)判令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三)案件三:涉案專利為第 2011XX.3 號

  原告一:大唐移動

  原告二:上海大唐移動

  被告:三星(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等公司

  原告一是第 2011XX.3 號的中國發明專利的專利權人。被告實施了侵害涉案

專利權的行為,嚴重侵犯原告的合法權益,不及時制止被告的侵權行為,將會使

原告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嚴重破壞市場秩序。同時,被告的侵權行

為獲得了巨大的商業利益,應當承當損害賠償的法律責任。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實施侵害原告第 2011XX.3 號專利權的行為;

  (2)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 2,000 萬元整;

  (3)判令被告承擔原告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人民幣 50 萬元

整;

  (4)判令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四)案件四:涉案專利為第 2011XX.X 號

  原告一:大唐移動

  原告二:上海大唐移動

  被告:三星(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等公司

  原告一是第 2011XX.X 號的中國發明專利的專利權人。被告實施了侵害涉案

專利權的行為,嚴重侵犯原告的合法權益,不及時制止被告的侵權行為,將會使

原告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嚴重破壞市場秩序。同時,被告的侵權行

為獲得了巨大的商業利益,應當承當損害賠償的法律責任。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實施侵害原告第 2011XX.X 號專利權的行為;

  (2)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 2,000 萬元整;

  (3)判令被告承擔原告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人民幣 50 萬元

整;

  (4)判令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五)案件五:涉案專利為第 2010XX.0 號

  原告一:大唐移動

  原告二:上海大唐移動

  被告:三星(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等公司

  原告一是第 2010XX.0 號中國發明專利的專利權人。被告實施了侵害涉案專

利權的行為,嚴重侵犯原告的合法權益,不及時制止被告的侵權行為,將會使原

告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嚴重破壞市場秩序。同時,被告的侵權行為

獲得了巨大的商業利益,應當承當損害賠償的法律責任。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實施侵害原告第 2010XX.0 號專利權的行為;

  (2)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 2,000 萬元整;

  (3)判令被告承擔原告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人民幣 50 萬元

整;

  (4)判令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六)案件六:涉案專利為第 2009XX.3 號

  原告一:大唐移動

  原告二:上海大唐移動

  被告:三星(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等公司

  原告一是第 2009XX.3 號的中國發明專利的專利權人。被告實施了侵害涉案

專利權的行為,嚴重侵犯原告的合法權益,不及時制止被告的侵權行為,將會使

原告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嚴重破壞市場秩序。同時,被告的侵權行

為獲得了巨大的商業利益,應當承當損害賠償的法律責任。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實施侵害原告第 2009XX.3 號專利權的行為;

  (2)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 2,000 萬元整;

  (3)判令被告承擔原告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人民幣 50 萬元

整;

  (4)判令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三、本次公告的訴訟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訴訟尚未開庭審理,最終的判決結果尚不確定,目前無法預計對公司本

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最終實際影響需以法院生效判決結果為準。公司將根

據相關訴訟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動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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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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