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首頁 > 經濟 > 正文

【環球播資訊】新天綠能: 中德證券關于新天綠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續督導工作現場檢查報告

時間:2023-03-09 20:10:26    來源:證券之星    

                中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資料圖)

            關于新天綠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證券交易所: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1 號——持續督導》《上海

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中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

下簡稱“中德證券”或“保薦機構”)作為新天綠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

天綠能”或“上市公司”或“公司”)非公開發行 A 股股票項目的持續督導保薦機構,

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至 2023 年 3 月 6 日對新天綠能 2022 年度的有關情況進行了

現場檢查。現將檢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 本次現場檢查的基本情況

   (一)保薦機構

   中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二)保薦代表人

   孫乃瑋、崔勝朝

   (三)現場檢查人員、日程安排

   本次現場檢查時間為 2023 年 1 月 18 日至 2023 年 3 月 1 日,現場檢查人員為

孫乃瑋、劉俁婷。

   (四)現場檢查程序

資料;

賬戶余額明細、相關募集資金使用協議等資料;

二、 本次現場檢查主要事項及意見

     (一)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情況

     保薦機構查閱了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議事規則,并查閱了

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的會議記錄及其他會議資料,重點關注了會議召

集、召開及表決程序是否合法合規。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新天綠能公司章程以及股

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的議事規則得到貫徹執行,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

人員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業務規則的要求履行職責,公司

治理機制有效地發揮了作用;公司內部機構設置和權責分配科學合理,對部門或

崗位業務的權限范圍、審批程序和相應責任等規定合規,風險評估和控制措施得

到有效執行;公司持續督導期內歷次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的召集、召開及

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規及公司章程之規定,會議記錄及其他會議資料保存完整,

會議決議經出席會議的董事或監事簽名確認。

     (二)信息披露情況

     保薦機構對公司的信息披露情況進行了檢查,確認公司已披露的公告與實際

情況一致。重大信息的傳遞、披露流程、保密情況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相關規定,信息披露檔案資料完整,信息披露情況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

定。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持續督導期間,公司的信息披露符合中國證監會及

上海證券交易所等的相關規定。

     (三)公司的獨立性以及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資金往來情

    保薦機構查閱了公司三會會議資料、賬務情況并與相關人員進行訪談。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公司建立了防止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

方直接或間接占用上市公司資金或其他資源的制度。公司資產完整,人員、機構、

業務、財務保持完全獨立,不存在關聯方違規占用公司資金的情形。

    (四)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保薦機構查閱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

                          《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四方

監管協議》,核對了持續督導期間公司的募集資金專戶銀行對賬單、募集資金賬戶

明細賬等相關重要資料,并實地走訪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公司募集資金存放在募集資金專戶,募集資金專戶

存儲制度嚴格執行,三方監管協議有效執行,募集資金不存在被關聯方占用、委

托理財等情形;公司不存在未經履行審議程序擅自變更募集資金用途、暫時補充

流動資金、置換預先投入、改變實施地點等情況。

    (五)關聯交易、對外擔保、重大對外投資情況

    保薦機構查閱了公司相關制度,董事會、監事會和股東大會的相關決議和相

關信息披露文件,查閱了公司關聯交易、對外擔保和對外投資的相關文件,并與

相關人員進行訪談。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公司持續督導期內關聯交易、對外擔保和對外投資

的決策權限和決策機制規范,本持續督導期間內,不存在違規關聯交易、對外擔

保及重大對外投資等情形。

    (六)經營狀況

    現場檢查人員查閱了相關行業信息、公司的經營業績情況,與公司相關管理

人員進行溝通,了解近期公司主營業務所屬行業及市場變化情況。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公司上市以來經營模式未發生重大變化,公司經營

環境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生產經營活動正常,公司經營情況良好。

    (七)公司及控股股東承諾履行情況

  持續督導期間內,公司及控股股東嚴格履行了相關承諾。

  (八) 保薦人認為應予以現場檢查的其他事項

  無。

三、提請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項及建議

  無。

四、是否存在應當向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報告的事項

  本次現場檢查未發現公司存在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

                                《上海

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1 號——持續督導》等相關規定應當向中國

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報告的事項。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機構的配合情況

  保薦機構持續督導現場檢查工作過程當中,公司及其他中介機構給予了積極

的配合。

六、本次現場檢查的結論

  中德證券認為:持續督導期內,新天綠能在公司治理、內控制度、信息披露、

獨立性、關聯方資金往來、募集資金使用、關聯交易、對外擔保、重大對外投資、

經營狀況、承諾履行等重要方面的運作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

指引第 11 號——持續督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的相關要求。

(本頁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中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于新天綠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代表人:

          孫乃瑋          崔勝朝

                             中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年   月   日

查看原文公告

標簽:

相關新聞

凡本網注明“XXX(非現代青年網)提供”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其真實性負責。

特別關注

熱文推薦

焦點資訊